上一版/ 04 版:日版四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的报纸

两部门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来源:天水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申铖 刘开雄)财政部、税务总局7月28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将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根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此前出台的煤炭、矿山、油气、建材、电力等行业企业的部分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将取消。同时,上述企业中具有公益性、安全保障性质以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免税政策将予以保留。
  根据公告,政策调整设置了过渡期,分两步到位。对恢复征税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