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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发布

今年花牛苹果成熟期较去年提早5天左右

天水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来源:天水日报
  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曹润彬】8月12日,记者从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采访获悉,当前,我市不同区域花牛苹果成熟采收时段日益临近,为保证果品质量,引导广大果农、果品生产合作社、果品企业科学把握采收节点,市果业办联合市果树研究所12日发布《2026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今年春季花牛苹果花期未遭受往年易发生的低温天气,气温较往年偏高,降水偏多,花期较2025年偏早4—5天;夏季气温正常,大部分果园的种植区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2成,预计8月中旬—9月中旬气温偏高,降水正常,日照充足,利于花牛苹果果实膨大及糖分积累。今年花牛苹果受生长期和积温影响,成熟期较去年提早5天左右。
  《指导意见》指出,判定果实成熟应满足三项指标:一是花牛苹果从盛花期算起,至成熟适宜采收期的生长时长约145天;二是果面颜色全红,果肉由绿转为白色,果柄与果台容易分离,种子呈现黄褐色至褐色,散发淡淡香气;三是果实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2%。
  按照不同区域海拔高度,《指导意见》细化了鲜销花牛苹果的采收时间:海拔1000米以下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8月25日;海拔1000米—1100米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1日;海拔1200米左右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5日;海拔1200米—1400米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10日;海拔1400米—1600米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15日;海拔1600米以上冷凉区域,采收时间不得早于9月20日。需冷库长期贮藏的果品,可将采收时间在鲜销果采摘时间节点适度提前3—5天,采收后24小时内及时预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