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欠款起纠纷 法官调解定纷争
天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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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来源:天水晚报
法苑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多年的生意伙伴,因一方拖欠货款迟迟不还而闹上法庭,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强某与李某签订合同按照往常一样取货销售,但因为钱款不够,协商先付一部分费用,其余款项17210元后续补上,并书写欠条,约定在2021年2月19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强某迟迟没有偿还,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联系了强某,强某表示所欠李某货款是属实的,自己也愿意主动偿还李某,但在之前他已经偿还过李某一部分钱款,李某所诉的金额不合适,应当减去已经支付的费用。
审理中,李某认可强某已付5000元,尚欠12210元货款未付。强某表示自己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希望李某宽限还款期限,并承诺会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尚欠的12210元,思虑再三后李某接受了强某的还款协议。
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何文斌表示,买卖合同案件先行调解能够使案件当事人在比较平和的环境中充分表达诉求,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而化解纠纷,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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