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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出行路”法院巧解公交运输纠纷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 近日,一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
  今年初,乘客李女士乘坐公交车时,因公交车躲避突然窜出的电动车紧急制动,致使未抓稳扶手的李女士摔倒受伤。李女士入院治疗后,认为公交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公交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误工等费用。
  而公交公司则认为,李女士自身存在一定疏忽,不应由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李女士便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
  受理案件后,法院深知简单判决虽能定纷,却未必能真正止争。于是,法官启动调解机制。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民法典》中运输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公交公司一次性支付李女士大部分医疗、误工等费用,李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求。调解结束后,公交公司当即履行了赔付义务,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