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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钱不合规 男子陷入转贷危机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5年06月25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晚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 亲属朋友需要资金周转,男子“好心”上银行贷款给其救急。谁知,不仅钱难要回来,还得自掏腰包还利息,差点“血本无归”。近日,甘谷县人民法院安远法庭依法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王某和谢某是多年好友,谢某想要借款8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王某无钱出借,谢某便提出通过银行贷款获取资金。王某出于信任同意了,并将贷出的8万元借给了谢某,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然而,谢某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多次催款无果后,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谢某偿还本金及约定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从银行机构贷款又出借给谢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所以王某与谢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而谢某因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取得的财产,依法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法院判令谢某返还王某借款8万元,并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目的是支持生产经营,将贷款转贷他人,不仅违反民间借贷出借人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规范要求,也违反了贷款时所承诺的贷款用途,更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若出借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借款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办案法官提醒,即使是出于善意帮助亲友,出借前也需评估自身能力,确保出借的资金合规合法,既要守住情谊的温度,更要守住法律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