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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积水酿事故 法院调解化纠纷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裴婷婷 张雷】 下雨天地下车库变“汪洋”,导致业主驾车不慎撞上承重柱。这糟心的一幕,就发生在我市某小区。近日,在秦州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起因车库积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发当日,小刘驾驶车辆驶入居住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时,发现车库地面已有大量积水。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及时进行清理,也未在现场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或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导致小刘驾驶的车辆在行经积水区域时轮胎打滑失控,径直撞向车库内的承重柱,造成车辆车身多处受损。
  事故发生后,小刘立即将车辆送往4S店进行检测,检测报告证实车辆损伤系本次撞击所致,与积水湿滑的路况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因与物业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小刘便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维修等相关损失。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法官向被告某物业公司释法析理,明确指出其对小区共有部分负有维修、养护、清洁的法定义务。此次车库大面积积水未得到及时处理,已构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同时,法官也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耐心引导小刘在合理范围内表达诉求。经过多轮深入沟通与协调,某物业公司最终认识到自身管理上的疏忽与过错,同意与小刘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赔偿部分款项用于小刘的车辆维修,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双方均表示,就本次事故再无其他争议。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既有效维护了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促使物业公司正视自身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办案法官希望物业公司以此为戒,切实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为业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