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有“警”无险
天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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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 4月16日清晨,甘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执勤时,快速处置一起车辆自燃险情,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当时,执勤民辅警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车头部位突然冒烟,随即蹿出明火,确认车辆发生自燃。时值交通高峰时段,周边车辆和行人密集,情况十分危急。险情发生后,执勤民辅警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疏散周边群众,并就近协调灭火器材,对起火车辆展开先期扑救。随后,和赶到现场的消防救援力量配合,直至汽车明火被完全扑灭。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当,此次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也未波及其他车辆和行人。 (马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