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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跑腿赚快钱 谨防构成掩隐罪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裴婷婷 张雷】 取送一次包裹,就能赚到上千元的报酬。这样的“好差事”,听起来诱人,实则暗藏陷阱。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曾某因帮上线取现39万余元,获利2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24年10月,被告人曾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某聊天群中看到一条关于“高薪跑腿”的兼职信息,便与上线取得联系。此后,曾某明知所取现金包裹内的资金系违法所得,仍按照上线的安排,自己动手或指使他人寻找监控盲区,在指定地点收取被害人通过网约车送来的被骗现金。
  短短七天内,曾某累计取现39万余元。随后,他按照约定比例,将所取现金全部兑换成虚拟货币转移给上线,本人从中获利21504元。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而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曾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责令退缴相应违法所得。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工日益细化,线下取现成为赃款‘洗白’的关键环节。不少人被‘简单跑腿、日结高薪’的工作所诱惑,贪图小便宜,最终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办案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来路不明的赚钱方式往往会成为犯罪。大家要坚决杜绝向陌生人转账汇款、代收现金、出借或出租银行卡,凡是要求提取现金或把贵重物品通过快递、网约车等方式交给陌生人的,都是诈骗。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远离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共同维护自身和他人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