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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

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行动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来源:天水晚报
  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蔚军平】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车管理,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秦州公安分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要求,此次行动整治对象为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范围包括秦州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公共场所。整治重点为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驶非法改装或“非标”“超标”车辆、未按规定购置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国标的摩托车、电动车须依法登记、悬挂号牌方可上路,严禁无牌、套牌、假牌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2025年10月31日后,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符合标准、无法登记的“非标”电动车(含违规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严禁上道路行驶;驾乘人员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违规载人,严禁驾驶改装、拼装的摩托车、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车应靠道路右侧顺向通行,不占用中间车道,严禁争道抢行、随意横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