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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汛”而动 安全随行

——汛期交通安全避险“锦囊”(二)

天水晚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来源:天水晚报
  雨天发生事故,
如何防范“二次伤害”?

  雨天视线差、路面滑,事故后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后果更严重的二次事故。核心处置原则是“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立即开启“双闪”,警示后方。车辆停住后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雨雾天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让后方车辆尽早发现险情。
  人员撤离是第一要务。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迅速驶入应急车道或开出高速出口。严禁在车内或行车道上逗留,应组织人员从右侧下车,撤至护栏外侧安全地带。
  放置警示牌,距离要加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取出三角警示牌。高速公路要放置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雨雾天能见度低,建议延长至200米。普通公路应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
  拍照留证要“快准狠”。如需拍照取证,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重点拍摄车辆位置、碰撞部位、车牌号及道路标线,不要长时间逗留。若雨太大或车流密集,建议先用手机简单记录后立即撤离。
  及时报警,听从指挥。迅速拨打报警电话(高速公路12122),报告事故地点和伤亡情况。等待救援期间,人员务必保持在护栏外,切勿返回车内。
   □据《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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